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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外合资的中方是否可以是国内自然人?
答:不可以是自然人,要求中方投资者必须是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但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以自然人身份与境外自然人或企业投资设立合资、合作高新技术企业。但应取得外商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外商并购境内公司,原境内公司中自然人股东可以不用退出,经审批机关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问:外资企业是否就是外商独资企业?
答:这种说法不准确,外资企业包括外商合资、外国法人独资、外国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外国自然人独资、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作、台港澳合资、台港澳法人独资、台港澳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台港澳自然人独资等形式,仅仅说外资企业就是外商独资企业不全面。
问: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答: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不低于3000万美元。外商创业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非法人制创投企业和公司制创投企业有所不同。非法人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美元;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资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500万美元。
问: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能否转让部分股权给国内的公司?
答:可以。但必须先经科工贸信委审批,企业类型由外商投资公司变更中外合资经营的公司。
问:外商投资公司增资时,股东是否要缴付新增部分的注册资本?
答:外商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在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