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0755-8278 8896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发布日期:2014-05-06 14:16:00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据了解,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分解为三个阶段完成,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与配合的中央部委,权责清晰。其中,2014年6月底前要完成的任务包括: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5年要完成的任务包括下列项目: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7年要完成的任务是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根据《纲要》规定的时间表,2014年将迎来第一阶段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首次大考。据透露,2014年6月底前,应该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并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王磊表示,上述任务如期完成的话,每一个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将会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将具备可行基础,当前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化解。这样,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将初具雏形,信用查询、公示和奖惩机制将实现联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驶上快车道。
据了解,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分解为三个阶段完成,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与配合的中央部委,权责清晰。其中,2014年6月底前要完成的任务包括: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5年要完成的任务包括下列项目: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7年要完成的任务是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根据《纲要》规定的时间表,2014年将迎来第一阶段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首次大考。据透露,2014年6月底前,应该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并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王磊表示,上述任务如期完成的话,每一个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将会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将具备可行基础,当前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化解。这样,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将初具雏形,信用查询、公示和奖惩机制将实现联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驶上快车道。